关于做好新一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
(2020—2022学年)制订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学校三年发展规划是体现校长办学思想,统领学校未来三年科学发展的指导性、纲领性文本。为科学确定学校未来三年发展目标和工作路径,全面提升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好学校新一轮三年(2020—2022学年)发展规划制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二、确立发展目标。学校上一轮发展规划(2017-2019学年)将于今年8月到期,各学校要对本校上一轮三年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发扬成绩,反思不足,从而为制定新一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2020-2022学年)找准基点;在认真分析校情、梳理发展的优势与不足的基础上,确立学校发展的阶段目标和长远目标,明确重点工作和难点工作并作出统筹安排,突出发展性、特色性和可行性。对新办学校要以开办时间为起点及时制定三年发展规划。
三、规范工作程序。发展规划的制定必须符合相关程序,在征求学校各方意见,经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初稿。同时,为提高规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各校园要对新制订的三年发展规划进行必要的论证,由各校园自行组织有关区外的省市区专家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再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从而来进一步完善学校制订的三年发展规划。最后,形成的规划文本(格式见附件1)必须经过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
四、把握时间节点。学校三年规划在完成相关程序后,在2020年10月15前将形成发展规划最终稿文本(一式2份,A4纸,加盖公章)以及按要求填写好的《校(园)2020—2022学年发展规划教代会审议记载表》(附件2)和《校(园)2020—2022学年发展规划专家论证意见书》(附件3)及时报送区教育局督导科。同时,各校园将规划的文本电子稿,中学报送至区督学叶红(电话86525816)、电子稿发送邮箱2210881136@qq.com ,小学报送区督学徐玮(电话 88890058)、电子稿发送邮箱292733093@QQ.com,幼儿园报送区督学刘丽辉(电话8533 7086 )、电子稿发送邮箱:453915317@QQ.com。
五、注重工作结合。学校规划制订要与省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省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及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的要求相结合,全面提升我区教育创建水平和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同时,规划要与特色学校创建、课程改革深化工作相结合,突出学校品牌建设,促进学校走特色发展和个性化发展之路;要与美好学校建设工作相结合,突出学校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内涵;要与区学校办水平发展性督导评估及学校办学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相结合,正确把握学校学年工作重点,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六、评先奖优。为进一步提升各校制定规划积极性,鼓励学校能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制订出科学、合理,具有操作性、可行性的优秀的办学发展规划,局将在10月组织专家及督学将对学校新一轮三年发展规划进行评比,并将对规划优秀的校园给予奖励。
下城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