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切实推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稿)

根据《下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教战略的实施意见》(下政发〔20132号),为贯彻落实《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学校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杭教高师〔201364号)文件精神,全面实施《下城区教育局“双十百千”智慧教师梯度培养实施方案》,在广泛听取基层校(园)意见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校本培训工作,推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动校本培训的项目化建设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校本培训管理,提升校本培训质效,本学年开始,各校(园)要因校(园)制宜,以项目管理为抓手,提升校本培训管理品位。各校(园)要根据校(园)情,确立项目,科学设计,按需施训,注重差异,突出个性,多途径多形式开展校(园)本培训,满足教师专业发展需要。校本培训负责人,按要求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申报、实施、自评小结及学分录入等工作。本学年开始,将启动项目评审制。

二、加强校本培训规范化管理

校(园)长为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校(园)要有专人分管校本工作,有具体可行的校本培训管理制度,特别是校本的集体备课制度、教研活动、经费使用等制度,建立配套机制,保障校本培训实施过程管理。学校教师全员参与校本专业发展培训,有内容,有过程,有评价。每年每位教师计入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时的校本培训最多为24学时。

校本培训项目经费在校(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经费中列支,严禁借用校本培训名义滥用、挪用培训经费、组织教师外出旅游等其他活动。严格执行师训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提高师训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促进校本培训资源化建设

按照教师专业发展标准化体系开发校本培训课程资源,强化研训教一体化,加强培训资源的有机整合。校(园)一方面要立足校(园)实际,另一方面又要超越本校视野,注重校际合作与交流,积极联合研训机构、大专院校、专家团队等,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远程教育手段拓展校本培训的时间和空间,积极探索校(园)校本培训机制改革。

四、探索校本培训特色化模式

灵活运用“专题讲座、个人反思、课堂观察、论坛沙龙、教学竞赛、课题研究、主题教研”等形式开展有效的校本培训,积极推进校本培养制度的改革与创新,在校本课程、校本培训方式方法、培训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勤于实践,逐步梳理、提炼、形成校本特色

五、推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

“教师发展学校”是下城区全面落实省、市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制度,深入探索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模式,推进校本培养制度的改革与创新举措,是具有区域特色教师专业化发展校本培训的载体和抓手。

各校(园)要根据“教师发展学校”建设规范,整体推进,注重落实,打造特色,积极申报。教师教育学院将对各校(园)“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情况进行督评一体化调研。

六、加强校本培训管理与评价

下城区教育局负责区域内校(园)校本培训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下城区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区内校(园)校本培训的指导和服务,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工作。各基层校(园)每年度按要求做好校(园)本培训的项目策划、实施、评价管理等工作。